“这个案子在全国都很少见,非遗商标经过行政诉讼被‘追回’,在国家对非遗的保护,对商标持有人专有权的保护,促进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都有重要意义。”4月17日,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青说。
这起商标追回案源于2014年。“汤瓶八诊”是杨氏家族自创的一种疗法,杨华祥是第七代传人。2004年,“汤瓶八诊”申请注册为商标;2008年,“汤瓶八诊疗法”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杨华祥以“汤瓶八诊”商标使用权投资入股方式成立了北京汤瓶八诊公司,希望向全国推广该疗法。
2014年,一次失败的合作把“汤瓶八诊”带上漫漫诉讼之路,合作方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汤瓶八诊”商标无效。2015年,该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以争议商标虽具有一定描述性,但杨华祥将回族流传至今的疗法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宣告“汤瓶八诊”商标无效。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杨华祥是对“汤瓶八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般性传承,而非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因此,杨华祥一审、二审皆败诉。
失去商标,让杨华祥备受打击,加盟店因无法使用商标而纷纷关闭。为了赢回自家传承的上百年技艺名称,杨华祥决定继续走上再审之路。2018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作为代理律师的刘青提出,该案证据显示,杨华祥及其杨氏家族在通过培训、提供医疗服务等多种方式推广汤瓶八诊疗法,同时,也使得争议商标“汤瓶八诊”产生了指定服务来源的功能。因此,维持争议商标的注册,实质上也促进了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2019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撤销了关于宣告“汤瓶八诊”商标无效的裁定。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知识产权保护处副处长张欣表示,近些年,我区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商标意识都在增强,商标侵权行为逐年下降,但我区企业在商标注册使用、管理、保护等方面还需更加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来源:宁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