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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江网”“上海故事”商标案开庭
发布时间:2019-09-23 作者:齐鲁商标
 国内最早的外语原创教学网络平台——“沪江网”声名在外,然而,上海理工大学对沪江网使用“沪江”二字作为商标,产生质疑。另一个在上海家喻户晓的丝巾品牌“上海故事”,其商标所有权也引发了争议。
  9月19日、20日,上述两起“巡回评审”的口头审理案件分别在上海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开庭。
  -聚焦-
  “沪江”的起源及归属
  在庭审现场,案件申请人上海理工大学一方指出,沪江网的创始人伏彩瑞,曾就读于上海理工大学。伏彩瑞的一张照片揭示了他与上海理工大学和“沪江”二字的渊源。这是一张伏彩瑞在校门前的照片,身后的校门一侧写有上海理工大学的牌子,另一侧有一块刻有“沪江大学”字样的石刻。由此,上海理工大学认为,上海理工大学军工路校区的前身就是沪江大学。伏彩瑞使用“沪江”二字创办“沪江网”,并作为其商标不合适。
  除了“沪江”二字的商标使用外,对“沪江网校HJCLASS.COM”域名、内容,和沪江英语等网站的投资创办,双方各执一词。上海理工大学一方认为,伏彩瑞在校读书时间是1998年到2005年,相关网站的建设运营最早从2001年开始,从2001年到2005年间,学校对相关网站也有投入。
  沪江网所属公司即沪江教育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一方则认为,他方所提供的证据证明,包括同济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以及上海市教委全资的沪江进修学院都与沪江大学有一定的渊源。因此,沪江的品牌属于上海。
  截至记者发稿时,最终的庭审结果尚未出炉。
  20日,关于“上海故事(STORYOF Shanghai)”的商标争议,申请人上海故事丝绸发展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杭州绫绝顶服饰有限公司也将展开辩论。
  -创新-
  口头审理与巡回评审
  “长久以来,商标评审作为行政程序,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案件审理。随着市场环境的日益复杂、法治理念的不断增强和评审实践的逐步发展,这种审案方式已渐渐不能满足多元化的评审需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副局长兼商标评审部主任张文锐指出,在相关法律制度、硬件设备、场地布置等不断完善后,口头审理模式应运而生。
  记者了解到,在经过深入研究、反复论证、向社会征求意见等工作后,原工商总局于2017年5月4日制定并颁布了《商标评审案件口头审理办法》,并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文书,确保口头审理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当年8月21日和25日,原商评委分别对高麗紅蔘商标驳回复审案,BOLIMO、搏力谋商标无效宣告案进行口头审理。这是原商评委首次进行口头审理的两起案件。迄今商标评审部已对十余件案件进行了口头审理。
  此次巡回评审委托上海市审查协作中心承办,由商标评审部派员组成两个合议组进行评审。
  据了解,这也是国家商标评审庭首次走出北京,开展口头审理的全新实践。今后这一审理模式将探索常态化机制,年内在上海建成全国首个(除北京外)商标审理巡回评审庭。(记者 陆燕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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